2016福建(不含厦门市)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月人均增加206元。小编为您提供最新福建退休养老金上调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查询。本次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福建省政府昨日发布《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我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本次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根据《通知》,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在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23元的,补齐至2023元后,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通知》明确,以上增发对象均不包括统筹企业中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纳入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上述各项待遇增发所需资金,由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据了解,本次我省各地调整的标准并不完全相同。按照《通知》,本次调整的月增加标准是由4部分构成:定额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详见表格);与个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