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购房职工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负担,精简办事材料,自2020年3月20日起,新受理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评估报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价值以“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价、契税完税证及增值税普通发票计税价”的孰低价作为认定依据。
三明市国有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价值按买卖合同交易价认定,需出具不低于交易价办理税费的保证函。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计算: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计算: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