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台州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
2、购买拆迁安置房
3、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4、租赁住房自住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台州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材料
台州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4、首付款税务收款凭证
注:若房屋类型为现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或完税发票)。
提取流程
1、职工填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
3、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客户选择提取方式为开支票的需至银行兑付柜台办理兑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台州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2、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与拆迁补偿费的差额。
3、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一次性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余额。
4、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部分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5、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还贷本息总额。
台州公积金全额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2、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与拆迁补偿费的差额。
3、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书》上所标明的金额,或以每平方米1000元(住房在城镇)或800元(住房在农村)计算。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或《工程造价预算书》上所标明的总金额。
5、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一次性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余额。
6、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部分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7、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还贷本息总额。
8、租赁自住住房,可提取职工(夫妻)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身职工租赁住房面积超过70m2,非单身职工租赁住房面积超过120m2,分别按70m2和120m2计算支付房租提取额;租赁住房面积不足70m2和120m2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合同约定租金超出租房所在地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按租房所在地商品住房平均租金计算;未超过租房所在地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按实际租金额计算。台州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月平均租金为10-15元。
9、离休或退休,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11、出国或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12、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13、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14、职工被判刑,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15、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总额。
提取时间
台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一年一次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和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间为首次还贷月份的对应月,未达到对应月的,不予办理;若超过对应月的,年内可顺延办理。其他业务的办理时间没有月份限制。
台州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自受理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