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来宾市将发放2990多万元燃油补贴
11月22日,记者从来宾市运管处了解到,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桂财工交〔2016〕69号)精神,来宾市将向符合条件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和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燃油补贴。据了解,全市范围内将有1064辆农村客车和732辆城市出租车获得这笔补贴。
来宾市运管处副主任罗宏滔说,本次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补贴发放的对象分别是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并在营运的通过油补资格审查的农村客运经营者,以及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并在营运的具体承担燃油支出的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者。
其中,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资格,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这里的“乡村”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根据自治区统一标准,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按座位数和营运月数给予平均补贴,每个座位每月补贴91.67元;城市出租汽车则按每辆车每月补贴1197.54元。
罗宏滔表示,来宾市早在今年七八月就已完成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和城市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前期申报工作,所有车辆均由所属(或者挂靠)的企业统一申报。据统计,来宾市符合补贴要求的农村客运车辆共有1064辆,包含21352个座位,累计应发放燃油补贴2022.85万元。同时,来宾市符合补贴要求的城市出租汽车共有732辆,累计应发放燃油补贴967.67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有的燃油补贴费用均来自中央财政,是成品油“费改税”后,国家为减少对运输企业的影响而采取的补贴政策。此举既是国家支持公共交通发展的体现,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乘客所负担的费用。目前,来宾市将要发放的燃油补贴资金已经到位,有关部门正对经营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罗宏滔表示,最快在这周内就有可能完成上述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不过得视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荆门市开始兑现公交和渔业油补两行业将分享1746万元补贴
记者昨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开始兑现2015-市直公交、渔业行业成品油价格财政补助资金,两行业将分享1746万元补贴。
按照规定,渔业燃油补贴分配标准为养殖船舶380元/千瓦,捕捞船舶4000元/艘(船长<8米),5000元/艘8米≤船长<10米(且主机功率9千瓦以上);城市公交行业补贴标准按标台数和燃油消耗量各50%折算。
经测算,我市渔业行业补贴为178万元,城市公交行业补贴为1568万元。渔业行业补贴资金将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单位;涉及个体户的,由财政拨付到渔业主管部门,再由渔政部门负责以银行卡形式兑付给渔船船主;涉及各区的,由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级财政执行兑付。城市公交行业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市公交集团公司和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兑付。预计本次油补将在本月15日前兑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