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填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输入验证码。(如果在陕西交过养老保险就可以看到近几年的缴费情况)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网上查询仅提供有限的数据。如果需要了解详细信息,请到所在经办机构进行详细查询。
1、请输入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个人姓名及验证码后登陆,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字母“X”时,请输入大写字母。
2、如果您核对输入的相关信息无误,扔无法登录时,请及时与单位劳资部门(或托管单位)联系,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如图就可以看到你从什么时间开始缴费,在哪里缴费,交啦多少。换可以看到历年缴费情况。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拨打陕西省12333查询热线;
全省基本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劳动保障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
2、办公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到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触摸屏查询;
3、城市查询:陕西省各地市查询请点击上面的链接进入。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查询,您可以登陆12333社保论坛养老保险查询专栏求助。
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新政策
为了响应*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对社会保险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做出了新的调整,制定出来更适应我国发展国情,更贴近民生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1年陕西省对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其中对人员参保缴费问题有了较大调整。正确理解文件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经县级及以上原劳动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正式招用手续;二、曾在陕西省国有企业工作现已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加或中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三、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此外,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原编制内职工、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已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在城镇灵活就业的,也可参照执行。
其次要明确参保缴费及待遇计发办法。参保缴费和待遇计发以发文之日,以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线,划分为未超龄人员缴费政策及超龄人员缴费政策。
未超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最早由个人从1999年1月起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未超龄人员参保后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超龄人员,曾在陕西省国有企业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最后,还有几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问题要注意: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相关人员年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将档案托管至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到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需提供原国有企业正式招录手续、国有企业工作期间的各种原始资料以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原始资料。曾受过开除、判刑等处分人员,连续工龄计算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均不得视同为缴费年限。服刑期间不得补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