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南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南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南阳市公安局
电话:0377-63311110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1号
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中段538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岗派出所
电话:0377-63311110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
南阳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红庙路407
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电话:0377-63590110
地址:两相西路1186
南阳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
南阳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新华西路837
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岗分局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
南阳市各区派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费用
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
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