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2 07:36:22 华夏高考网

3月31日,省政府网站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度实施计划〉的通知》。今年,我省将通过工业行业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8大重点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计划》明确了今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全省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下降4%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


  要完成以上目标,工业重点行业将加快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及改造,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堆场扬尘控制。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力争到年底,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比2012年降低15%以上。

  调整产业结构,今年将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全省将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各城市(群)及周边地区将优化工业布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各地将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和退城进园。

  城市面源污染实施综合管理。既要强力治理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又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有力管控露天焚烧污染。城市主城区范围内,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机动车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年底前,全省要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清洁能源汽车,增加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配套设施。今年内,所有市(州)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

  调整能源结构,到年底,煤炭消费比重要下降至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1%,有调节能力的水电站占水电装机容量的比重提高到40%,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以内。提升城市空气环境监管能力,今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部建成具备空气新标准6指标监测能力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力度,将探索跨区域人工消减灰霾作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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