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陕西省榆林市已于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表!
榆林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2月25日,陕西省政府秘书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戴征社在陕西省卫生计生工作报告中指出: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批准,省政府决定近期将在全省不分地区、不限年龄、不设间隔,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孩政策。
陕西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一、陕西省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2、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而另一方因婚姻迁移异地常住在本省。
二、单独家庭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含非婚生育子女、收养子女);
2、夫妻双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计算子女数;
3、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认定: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申请生育子女前死亡;
3、本人的父母没有收养子女。
夫妻一方是否为独生子女按事实认定,其父母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申请再生育的前置条件。
四、申领再生育证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核实;
3、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
4、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不发给再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五、陕西省可以生育二孩的情形: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7、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8、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9、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10、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只有一个女孩的;
11、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
12、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
13、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1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夫妻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第二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