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要求商家必须在店铺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
政经君近日获悉,我市创业者封靖钦从邗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一张以微信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营业执照。这也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十余天以来,我市发出的首张以电商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微商营业执照。从“实”的房屋到“虚”的网址登记转变,标志着了扬州迎来办照登记又一重大改革。
新政实施意味着什么?
微商代购等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
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指出,只要在网上经营业务和卖东西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者必须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违者或被处以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来办照之前,我特意研究了一番《电子商务法》。凡是通过朋友圈、微店、淘宝、公众号、直播等等途径开展经营的,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就是无照经营。”封靖钦说,另外,销售产品万一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注册信息,找到经营主体,无论对商家还是顾客来说,都是一个保障。
“新政实施后,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长童海燕说,只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个人网店店主,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替代以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从“实”的房屋到“虚”的网址登记转变,有利于解决“线上”经营者登记难的问题。
正规微商如何办理执照?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那么,电子商务经营者如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此,记者咨询了邗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法律关于经营活动的一般性规定,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基本原则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应当依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材料,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同时需注意的是,如果是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会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同时,申请人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填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之前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现在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需要重新申请一张营业执照吗?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用重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其网址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即可。
一、 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6、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 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 登记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