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犬类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城市文明程度,有效解决困绕城市管理多年的“犬患”问题。2019年8月13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下个月开始,携犬出户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二)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三)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或者未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四)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五)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宠物出户时,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由公安机关责令在十日内妥善处置,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置的,没收宠物。
今年1月1号,《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正式施行,对文明养犬提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提到??
携犬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携宠物出户时,应当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不得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
那么
目前泰州市区养狗情况如何呢?
今天上午
公安海陵分局全面部署开展
犬类管理集中整治行动
流浪犬伤人时有发生
今天上午,在市火车站附近,记者了解到,这里既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又靠近居民区,丰富的食物残留,给流浪犬繁衍提供了条件,而犬类破坏环境,甚至伤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为此,公安海陵分局的民警对这里的流浪狗以及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现场,民警扑捉到了不少流浪犬,接下来将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收容。
携犬出门必须要牵绳
民警还对携犬出户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
根据《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携宠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些犬或将被禁养
民警提醒,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否则将会面临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甚至没收宠物。
《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大型、凶猛类宠物的认定标准和禁养区范围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那么
到底什么样的犬不能养呢?
近日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
关于明确城区禁养大型犬
和烈性犬种类的请示
其中提到
我市城区禁养犬只种类
完全参照省文件中所列名单
包括大白熊、德牧、苏牧等在内的
35种犬被列为禁养犬
城区养犬管理禁养犬只种类目录
禁养犬只主要包括35种: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寻血猎犬、灵缇、秋田犬、纽芬兰犬、比利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可蒙犬、阿根廷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德国牧羊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苏俄牧羊犬、多伯曼犬、拿波里獒犬、马雷马牧羊犬、大髯犬、斗牛獒犬、斯皮诺犬、英国古代牧羊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比利牛斯獒犬、苏格兰牧羊犬、藏獒。
除了以上35种犬只之外,还包括其它烈性犬,以及成年犬体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军(警)用犬、科研实验用犬和专业救援犬等特种犬只不作禁养要求;盲人、肢体残疾人饲养的导盲犬和扶助犬不得使用禁养犬种,但不受成年犬身高、体长限制,其管理人、使用人应当遵守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干扰他人生活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