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生创业项目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如果哪个大学生创业者新办的是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并且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3.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大学生创业者凡申请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允许大学生创业者将其抵充40%的注册资本。
4.在北京,从2006年就开始大学生创业可以向政府申请小额贷款。有人拿钱给你创业这种好事当然也是有条件的:北京户口!没有北京户口的去搞一张《再就业优惠证》。二者有其一,大学生创业者拿着自己的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就可以了。各地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5.大学生创业者也是有社会保险的。大学生创业者可以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