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楼新政出台公积金贷款买房认贷不认房

时间:2021-08-18 03:18:16 华夏高考网

3月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以22条举措来化解房地产库存,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并留住人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沈阳的楼市新政策吧!

《意见》对沈阳个人购房者给出房价补贴、税费优惠、公积金贷款支持诸多优惠政策,尤其是为留住高校、中等职业生,财政在支持其购房给出更多的优惠政策。

《意见》第6条称,沈阳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和异地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展楼盘的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房交会推出的“惠民楼房”将给予购房人房价补贴、契税补贴和家装补贴等优惠。

《意见》第8条称,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主借款人可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意见》第9条称,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1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先卖房后买房的,购买房产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 元。

沈阳市长潘利国在博鳌亚洲论坛期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上对大学生“零首付”购房有些误会。沈阳想把更多的大学生留在沈阳,因为辽宁的三分之二的高校在沈阳,沈阳希望对大学生创业、就业、居住有一套完整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市政府一直在探讨大学生买房难的问题。

《意见》第14条提出,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阳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 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石材幕墙铝板幕墙旅游地产建筑装饰建筑玻璃简易淋浴房水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防撞护栏地板《意见》称,沈阳市商品房销售力争实现同比增长10%,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房价保持基本平稳,利用2~3年时间使沈阳市房地产供需结构达到均衡。

针对社会上认为沈阳的市场去化周期处于全国最高的少数几个城市,潘利国对记者称,这种说法不客观。沈阳现在楼市去库存时间大概是15个月,库存比较低。而且去年的楼市去库存效果好,今年会做得更好。

他给出记者一组数据,沈阳房地产销售面积是1640万平方米,比增长了13.2%。去年沈阳在供地方面做了制度安排,涉土、涉房地产税收和资金收入下降了75%,这样摆脱了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房地产去库存做得非常好。今年沈阳还将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政策。

1、物业税 酝酿开征:物业税[1]“空转”工作将推广至全国。

2、二手房营业税优惠取消: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两年恢复到五年。

3、明确首次购房标准:从2010年开始,首次购房标准以户(夫妻带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4、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今2010年1月和2月,央行连续两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

5、严格二套房贷:2010年1月10日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6、国五条:1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五条措施。

7、七折利率优惠取消:中国银行2010年2月3日记者证实,将首套房的优惠利率由7折升至8.5折

8、首套房契税优惠收紧:2010年3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2010年9、3月29日,银监会加强房贷风险防控,对违规房企停止新增贷款。

3月1日,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包括对个人购买住房市区两级给予奖励政策;公积金最高贷90万;土地供应减半;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等22项房产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别是,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 80万元。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