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一金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时间:2021-08-17 03:27:33 华夏高考网

怎么会有三险一金包括的说法,三险一金包括什么内容?下面一起了解下。

我们常说“三险一金”“五险一金”,这指的是具体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种类。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互助保险。

“三险一金”是比较早的说法,因为工伤保险是04年实行的,生育保险是06年实行的,这两险是后来的,再早的时候当然只有“三险”了。还有一种“三险”的说法,是因为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全部单位缴费,个人缴费的实际上就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险一金是什么_什么是三险一金:

“三险”指的是三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三险一金比五险一金少一个“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按照工资的比例扣,一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试用期享受保险状况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试用期期限最长 6 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21 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 6 个月的考察期。

只试一次,下不为例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一般适用于员工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时候,续订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因为试用期是一种考察期,是在员工与用人单位相对不熟悉的情况下为保护双方的利益而设定的。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已经相互熟识,当然不需要另外再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这一约定也是不合法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单位调换了员工的工作岗位,也不得再另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合同 = 劳动合同法律明确禁止“试用期合同”的存在。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了试用期的,视作为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视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样的,仅约定了试用期内薪资,则该薪资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还约定了转正后薪资,则转正后薪资被视为劳动报酬,试用期薪资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薪资的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答应在员工转正后将提高薪水,却没有在任何文件中作出具体约定,也没有具体的数字,试用期薪水就被视为劳动报酬。

1.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告知劳动者他的权力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劳动防护条件、员工福利等一系列内容。特别是应详细告知员工其录用条件、岗位要求等。如因用人单位没有告知,导致员工过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培训义务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也是用人单位重要的责任。如因用人单位未开展职业培训导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举证义务“试用期”虽然是个彼此尝试、接触的过程,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在试用期内,与员工“拜拜”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一旦双方对试用期内劳动关系的解除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注意自己行为的规范性,并保留必要的书面材料、文件,以作合理性说明。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