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使用率,日前,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大幅度调整。其中,初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到三成,同时提高个贷额度上限,并放宽“商转贷”条件和贷款年限,为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带来利好消息。
夫妻双方贷款上限提至45万元
初次使用公积金首付两成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为广大市民带来的最大利好就是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单方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职工家庭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则由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
新政还对个贷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对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为30%。
新政规定,公积金贷款允许借款人延长还款期限,最高期限从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后3年。
异地贷款条件放宽
外地人入宿有优惠
据该负责人介绍,除正常开展的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外,在全国各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要在我市城区(包括县城)购买住房,都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同时,反过来也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国内其他地方购买住房,一样允许在我市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外地调入宿城工作,或者被宿城单位录取并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外地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贷款还清的情况下,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以算作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调整后的20%。外地调入我市市辖县的,也参照上述情况执行。
同时,缴存职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调入我市工作后,原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合计满6个月并连续缴存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放宽“商转贷”条件
15个工作日可办结公积金贷款
此次调整的新政内容还包括,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继续加大支持“商转贷”和组合贷款业务扩展力度,最大化满足职工合理住房贷款需求。
为提高个贷项目的审批效率,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在5个工作日办结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也就是说,只要手续齐全,可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公积金贷款业务。”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利好消息促刚需
公积金贷款买房门槛更低
对于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位于宿城拂晓大道上一家楼盘的销售经理认为,此次调整幅度比较大,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均有下调,市民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对于资金有限的刚需型客户是个极大的利好,未来几个月或可推高成交量。
该经理也表示,在各政策利好频繁的时期,大部分开发商仍会以去库存为主,在价格上保持理性,加上“五一”将近,可能会陆续推出一系列的优惠活动,以吸引更多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