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病假工资的有关规定

时间:2021-08-16 20:10:32 华夏高考网

核心内容:请病假还有工资吗?病假工资怎么算?下面一起了解下病假工资的规定。

因为身体原因就不能继续在岗位上工作,需要请病假休息一下,那么在请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单位给予员工的工资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

员工病假待遇根据时间有所不同

麦丰律师表示,依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对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员工医疗期按工作年限设置

当员工身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病休息的时候,法律上处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目的,设立了医疗期这一概念。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而解除劳动合同。麦丰律师表示,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实践中,有一些单位对医疗期会有特别约定,如果特别约定的医疗期长于上述规定的,则医疗期就长。

病假工资还参照

企业月平均工资等标准

麦丰律师表示,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足到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不遵守请假程序

或有被开除风险

麦丰律师表示,当员工身患疾病,已获得医院的病情证明或者病假单,进入医疗期时,也要注意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些员工认为既然我身处医疗期,无论如何单位都不可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特别提醒患病员工注意的是,即使手握医院的病假单,仍需要履行正常的请假程序。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满足下列情形,单位依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医疗期”并不是“保险期”,对于员工权益的保护也是基于员工对单位规章制度的遵守的情况下。

其次,实践中,许多单位对于“旷工”以及“旷工”条件下违纪解除在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至少在请假程序上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麦丰律师提醒,因为病假与企业的考勤制度直接相关,如果当单位进行过善意告知并且敦促劳动者依照规章制度履行请假程序的情况下,员工如果实际上可以遵从请假程序而未请假的情况下,既未至公司提供劳动又未及时请假,则有被公司开除的风险。只有履行了相应的请假手续,才能安心享受医疗期的保护。

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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