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与日本京都大学山中伸弥共同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约翰?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甚至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虽然他非常喜爱生物学,但他的生物学成绩很不理想,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这令格登非常苦恼。
格登的中学生涯是在英国着名的贵族中学伊顿公学度过的,他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学校为了提高他们这些“差生”的学习成绩,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他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瞠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格登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的刺激很大。他真的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就连加德姆也预言他不行。怎么办?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他最终放弃了自己的兴趣,报考了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古典文学专业。
到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古典文学系报到后,格登就对自己的选择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对文学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自然科学。他决定挑战加德姆的预言,沿着自己的兴趣走下去。于是,他向牛津大学提出申请,从古典文学专业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