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知识竞赛试题问答

时间:2021-06-26 08:32:05 华夏高考网

引导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慈善事业的基本法。以下是华夏诗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2017慈善法知识竞赛试题问答,欢迎阅读!

1.《慈善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什么时代?

答:标志着我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全面法治的时代。

2.哪些人可以做慈善?

答:《慈善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

3.《慈善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慈善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

4.《慈善法》中的“慈善”是大慈善还是小慈善概念?

答:是大慈善概念。而传统“慈善”是小概念,主要指扶贫济困,扶老恤病,赈灾救灾。

5.慈善活动的范围在《慈善法》中有哪些?

答:《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有六项:“一是扶贫济困;二是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是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是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是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6.开展慈善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慈善法》第四条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7.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哪个?

答:主管全国慈善工作的是国务院民政部。地方是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8.全国性的“慈善日”是哪天?

答:《慈善法》第七条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9.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南昌慈善日”是哪天?

答:2011年2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南昌慈善日”是每年的10月20日。

10.慈善组织是指什么?

答:《慈善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11.慈善组织主要有哪几种组织形式?

答:三种组织形式。即: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12.慈善组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7个条件:一是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是有组织章程;五是有必要的财产;六是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办理慈善组织须经哪些程序?

答:《慈善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14.《慈善法》公布前成立的慈善组织如何办理手续?

答:《慈善法》第十条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慈善组织,可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准予认定并向社会公告。

15.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慈善法》第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的章程应载明十个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组织形式;三、宗旨和活动范围;四、财产来源及构成;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六、内部监督机制;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八、项目管理制度;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十、其他重要事项”。

16.慈善组织如何健全内部的管理制度?

答:《慈善法》第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开展慈善活动”。“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7.慈善组织每年向民政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慈善法》第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18.慈善组织应特别注意是什么?

答:《慈善法》第十五条规定:“慈善组织不得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

19.哪些人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

答:《慈善法》第十六条规定:下面三种人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三)在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的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20.慈善组织在哪些情形下应当终止?

答:《慈善法》第十七条规定:“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出现章程规定的终止情形的;(二)因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三)连续二年未从事慈善活动的;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21.慈善募捐包括哪些?

答:《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22.什么是慈善行业组织?

答:慈善行业组织是指由慈善领域的组织或个人组成,通过沟通慈善组织、慈善从业者与政府的关系,协调慈善行业利益,规范慈善行为,提供慈善行业服务,反映慈善行业诉求,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3.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取得什么资格?

答:《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24.慈善行业组织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有四性,即:公共性、自治性、中介性、民间性。

25.公开募捐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26.慈善行业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答:《慈善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27.民政部门对公开募捐如何作出决定?

答:“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28.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由哪个部门发给?

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29.公开募捐采取哪些方式?

答:《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可采取下列方式:(一)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二)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四)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30.开展公开募捐应在什么范围内进行?

答: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的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

31.慈善法对互联网募捐是怎样规范的?

答:《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32.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方案包括哪些范围?

答:《慈善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

33.公开募捐方案是活动前还是活动后报备?

答: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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