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时间:2021-05-27 06:31:31 华夏高考网

 2017年第27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1】

20XX年5月18日是“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倡导团结友爱、互助共享的新理念,着力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活动目的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自治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也提出“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发展目标。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把底“兜”住,补短板促发展,普惠、特惠与优先相结合,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充分维护残疾人权利,增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团结带领、支持帮助广大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才能让中国梦更加美丽。因此,要通过助残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活动安排

在助残日期间,要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突出主题,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残疾人特别是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家中,了解基本状况,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强化服务送温暖,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务实效,宣传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成效,发现、宣传残疾人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

(一)召开专题部署会议

残联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充分征求残工委成员单位的意见或建议,精心谋划好助残日各项活动,向分管领导专门汇报请示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助残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开展大走访活动

残联、各乡镇(场)基层党组织要依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残疾人家庭、扶贫基地、社区卫生站等走访慰问,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帮助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时间:5月?6月。

(三)举办残疾人就业培训班和专场招聘会

1、残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促进残疾人就业。时间:助残日前后。

2、残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一场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推进全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

时间:5月18日上午。

(四)开展康复技术指导进社区活动

卫生部门结合主题,发挥部门的优势,深入乡镇积极开展残疾人的义诊和健康咨询、康复咨询等活动,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水平。

时间:5月中旬?6月中旬。

(五)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共青团、工会、妇联要积极行动起来,以“三关爱”为主题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工作、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弘扬人间大爱,播撒阳光雨露。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六)开展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要在学生中围绕主题开展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活动,倡导扶残助残。通过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时间:5月中旬-6月中旬。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门要将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在全社会掀起与残疾人共建小康社会的热潮。

(三)文明办要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增加关爱残疾人题材和内容,并组织媒体在助残日期间刊播。

(四)县残联做为活动牵头单位,要联系乡镇(场)党委、政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民”工作队驻村活动,深入社区、残疾人家庭、广泛开展残疾人需求的调研和走访慰问工作,主动联系文广局,做好助残日活动有关报道工作。

2017年第27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2】

201*年5月*日是第二十六个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新形势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残疾人发展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的生活还十分困难。因此,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兜住底,保证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迈向小康社会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主题

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二、活动背景

孤独症儿童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十二五”期间,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支持省、地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开展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家庭康复试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6岁精神残疾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总数的0.11%,约为11.1万人,其中多数由儿童孤独症导致。由于孤独症的特殊性和严重性,需要长期系统的康复教育和训练,而康复教育训练和服务资源相对不足,而且孤独症儿童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认真分析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精神,深入了解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在儿童心理卫生服务体系中将儿童孤独症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孤独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3.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落实,扶持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4.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鼓励地方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孤独症儿童,保障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并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单独的课程设置,增加内容,培养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帮助孤独症儿童接受教育。

5.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开设面向孤独症儿童家长的在线咨询、家教讲座和心理疏导,宣传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养护方法的同时,开展面向公众的孤独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7.各级残联要积极探索发展成年孤独症患者托养服务,提高孤独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帮助孤独症患者实现辅助性就业。

8.各地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家庭、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中央及地方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弘扬*,在报道好全国助残日期间举行的各种活动的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工作实际,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和报道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和需求,关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诉求。重点展示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残工委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孤独症群体利益保障和康复服务所取得的成果,报道好社会孤独症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加强管理、提供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感人故事。

(三)各地要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百家媒体走基层”活动。紧密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进展情况,以组织记者赴基层采访为主要模式,宣传视角下沉,积极挖掘残疾人基层工作亮点,推出一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

(四)各地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阶段性的集中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的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普及孤独症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孤独症的重视和了解,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孤独症和残疾人服务领域,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

(五)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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