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贵州省教育厅12月1日公布贵州省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从2017年起,按每名中职学校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补助标准,补助给贵州省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
据悉,生均财政拨款经费是指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给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资金和中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及偿还债务支出等。
贵州省经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院校附属中专班都在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范围内。
按照计划,建立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2017年正式实施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工资改革和办学成本等因素,适时对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