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方案
附件1
三门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办体卫艺〔2015〕1083号《关于切实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引导作用,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经过广泛调研、论证,我们拟定了《三门峡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教学紧密结合;确保中招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准确”,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由市教育局体卫站牵头,相关科室大力支持,成立三门峡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聂红超
副组长:金锐刘云仙高超杰常黎明刘晓萍
成员:周红霞杨少锋孟俊萍赵海燕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职责:组织研究确定考试方案及实施办法;检查、指导、监督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研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站,赵海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其职责是:1.检查、落实各考区考场准备情况;2.对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和复查;3.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4.负责体育成绩的管理及分析。5.组建市区学校考评员队伍,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6.审批市区学校免考缓考学生资格;7.根据市区学校实际参加体育考试的人数,编排考试日程并组织测评;
各县(市、区)教体局也必须按此要求,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组织好本地的体育考试工作。
三、考试对象
全体初中毕业生。
四、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分值:成绩满分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办法执行。
考试项目:
1.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占25分;2.立定跳远,占15分;3.坐位体前屈,占15分;4.篮球运球,占15分。
五、考试流程
1.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均为一次机会。
2.立定跳远,测3次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测1次如为满分,可免跳剩余次数)。
3.坐位体前屈,测2次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4.篮球运球,测2次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六、考试时间、考试器材及考点设置
1.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于4月10日?5月25日进行完毕。各县具体考试时间在规定日期内自定,但不得提前或推后进行,并于考前10天上报市教育局体卫站,以备组织检查、巡视和指导。市区体育考试于4月10日?30日进行。
2.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利于封闭和大部分学校就近为原则设置考点,农村学生的体育考试以乡、镇为单位设置考点,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个考点,县城考生集中到一个考点进行考试,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考试,各县考试前10天把考点设置情况和联系方式报市教育局体卫站。市直学校和湖滨区考生在市区设置考点,由市教育局体卫站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器材:各县(市)教体局要严格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使用智能型电子测试仪器,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考前要加强对考试器材的检测和全程的技术保障,确保使用便捷、操作简单、安全、准确。
七、报名工作
采用集体报名,收费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号)中每生10元的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标准收费。报名时使用招生部门提供的学生数据信息库(和理化生考试同),学校认真组织核对考生信息,姓名、性别、考号、班级、学校等信息后,按男女分组别将信息和需要免考的考生信息提供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公室twz6652@126.com,社会零星考生报名由各(县市)指定报名点,具体工作各地自定。体育准考证和理化生考试用同一准考证。
八、测试人员的选派
要严格把关,要选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参加,并要坚持上岗前培训制度。
九、材料及成绩报送
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各县(市)在体育考试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在考试结束20天内,将考试成绩光盘(成绩需dbf和excel两种格式)及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站。
十、对体育特殊考生的处理意见
1.免考:(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上一年度中招招生范围的当地学生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算。(2)因病、伤在当地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计算。上述两类考生,均应在当地进行体育考试一周前,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有关材料,到市、县教体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
2.缓考:因病(伤)和女学生例假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考试当天考试前,由考生学校的带队老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证明,向本考场考务长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学生统一由当地考务办公室在一周后安排时间进行考试,最迟不得超过十天。
3.其它:学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果该生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必须经考场考务长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考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考试。如该生因伤(病)不能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记分。
十一、考试要求及纪律
1.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考场的管理,考场一律实行全封闭。各县(市、区)教体局,应组织考评员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2.加强对考评员队伍的培训,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考试期间除主考外其余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巡视督监,凡徇私舞弊、违反考务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3.考生必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育考试。对无故缺席、每项目点名三次不到场者,该项目成绩按0分计算。
5.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成绩按0分计算。
6.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在实施体育考试中,要严格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准确,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各考点要公布举报电话,凡有举报要认真查处。市教育局将在各县体育考试期间派人员进行巡视。
十二、安全工作
1.各地各学校在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或家长提供体检合格证明,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时,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能虚报疾病,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教育局申请缓试、免试手续;要抽出专门时间对考生进行有关安全常识教育,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期间,学校主管校长要亲自带队,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要使用或租用车况良好、有正规营运手续、驾驶员证照齐全的车辆;严禁学生购买小商小贩出售的食品;要加强医疗保护措施,必须有校医、车辆等救护措施。校医要随队参加体育考试工作,没有校医的学校要选择有一定医疗、救护知识的教师随队前往。考点也要和卫生部门联系聘请医术高明的医生,防止突发事件,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体育考试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市直和湖滨区学校4月10日前完成考前体检,4月3日前分组分男女上报考生信息,审批免考手续,缴考务费,做好考前教育,准备参加考试。
为不断改进和完善中招体育考试制度,各县(市)在体育考试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在考试结束20天内,将工作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