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报考学生资格采取二级审核的办法,报名时由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再报送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由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1、专项测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凭《测试通知书》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时间为:3月5日。3月4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室内田径馆报到领取《测试通知书》,并测量身高。
2、文化考试: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时间为3月7、8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择优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一级运动员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须合格。
2、我校根据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中排名靠前50%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中排名靠后50%的,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3、高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报考了我校的考生,应及时将高考成绩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并联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4、以上各类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七、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八、其他
1、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2、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30063。
联系电话:0791-83957505,83863927,83863967(传真)。
3、本简章由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考试和录取须参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