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一度的幼儿园报名季!
不知道各位家长心里都有谱了吗?
嘉兴市教育局关于
《2018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出台啦!
速速看过来!
年龄要求
入园幼儿年龄原则上为满3-5周岁。其中:
小班满3周岁(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满4周岁(8月31日前出生);
大班满5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班额要求
各幼儿园原则上核定平均班额为30人,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可适当增加人数,必须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满足小班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举办托班。
时间要求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名时段,可采取分批次招生,预报名时间:第一批:5月19日?21日;第二批:5月22日?5月26日。录取工作于5月31日前基本结束。
招生程序
发布招生公告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提前两周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区域内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各幼儿园也应将本园有关情况及时在园公告栏或网站公告。
预报名登记
各幼儿园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时间和条件等,对幼儿进行预报名登记。对具有市本级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应优先给予预报名登记。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入园申请工作于5月5日前完成,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报名录取时间由各区教文体局另行通知。
组织招生录取
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办法进行录取。政策性优待对象可提前录取;对于幼儿园预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可在教育行政部门等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派位。如电脑派位未被录取者,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到其它尚有招生能力的幼儿园。
办理报名手续
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接种卡、出生证等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建立幼儿学籍档案。
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挖掘潜力,增加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切实落实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侨胞、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入园政策性优待政策;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保证小区内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教育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在满足本单位(系统)职工幼儿入园前提下,应面向社会开放。
(二)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认真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的,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取缔。禁止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将规范招生作为幼儿园年审和等级评估及政府专项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切实保障特殊适龄幼儿入园。积极实施融合教育,各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努力提高适龄特殊幼儿入园比例。不适合到普通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根据需求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按规定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减免费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