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市教育局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解答。
1.艺术、体育类专门学校如何招生?
目前,我市艺术或体育类专门学校有四所,分别是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温州市少年美术学校和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有关学校招生方案(方案须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民办学校可以自行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任何私下预录取的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前阶段,有群众举报少数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缴费等方式提前掐尖招生,现已全面叫停,并将在今年招生录取前清理到位。特别提醒家长们,所有提前或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私下录取也都是无效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学校承担。
3.填报民办学校需要什么条件?
答:填报民办学校至少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当地户籍;适龄少年入读初中前已在当地小学建立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当地不动产权(住宅性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当地办有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在当地办理临时居住证并在当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4.如果填报民办学校,是否会影响公办学校的录取?
答: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报名对象,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特别提醒家长们,要慎重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5.随迁子女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浙江省居住证如何办理?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申报登记后,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可以通过“浙里办”“温警在线”等程序进行自主申报,或者到流动人口居住地派出所窗口、当地政府办事窗口进行申报。
6.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中残障对象如何报名入学?
答:我市户籍适龄儿童中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以及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和永嘉县等地户籍适龄儿童中高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智力障碍类联系电话:0577-57677901,听力、视力障碍类联系电话:0577-57761176)。其他县(市)户籍适龄儿童中高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到各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各地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及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实行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实行送教上门。
7.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怎么入学?
答: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实施细则要求提出申请。
8.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答:我市将于6月初启动全市统一招生报名工作,具体启用时间将在温州市教育局官微“温州教育发布”以及其他媒体公布。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按区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意向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