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为确保教育公平,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初中学校之间不得转学。
入小学的适龄儿童要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在201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小学阶段要实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