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周岁身体健康的(如2020年秋季招生,必须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区的外来适龄随迁子女和年满7周岁(如2020年秋季招生,必须为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轻度残疾)。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要求来啦!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到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同时,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同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另外,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