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深化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号)和《德阳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德阳市区实际,特制定德阳市旌阳区2017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一、市区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
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户籍在德阳市区或居住证的居住地址在德阳市区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或居住证登记地)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根据市、区教育局统筹划定的市区各小学校招生区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入学登记时须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具体参看各校招生公告。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市区小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计划
市区各小学在2017年3月30日前对学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并将摸底情况上报旌阳区教育局教育股。依据各校上报摸底情况、毕业班数及公安局户籍资料,下达各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详见附1)。
(三)招生方式
凡2017年秋期就读德阳市区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统一按照网络预约登记、现场审核确认、正式登记注册的方式进行。
(四)招生时间
1.2017年5月13日?26日,凡在德阳市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根据市区各小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情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对应小学校进行预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