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升初政策 中心城区分四批次确定学位

时间:2021-12-13 01:57:34 华夏高考网

3月25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安排。据悉,“小升初”4月11日起进行毕业信息采集,中心城区分四批确定学位。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全市小升初工作将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纳入中心城区的区域(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中心城区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委托其他机构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各民办学校应事先将初中新生入学的工作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对外发布,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包括流程、内容、方式和具体时间)、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及报名方式和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

小升初划片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优质初中“多校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片区划定后要及时公布。

民办学校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对各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备案申请进行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审定结果向市教育局备案。

4月11日起进行毕业信息采集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1日至22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实际户籍所在区(市)县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按户籍所在地的小升初政策入学。

在外地就读,要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户籍小学毕业生,应于4月11日至22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上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户籍不在成都市,在成都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地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方便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8位,前五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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