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年级高考后小计有5周教学时间,调整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提前3周开学,延迟2周放假)。高三年级任课教师的一部分寒暑假休息时间调整到高考后。
3.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要结合《校历》时间安排,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将市上要求落到实处。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教学,认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时顺利完成各年级教育教学任务。全市各普通中小学须按市上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迟放假。
4.全市各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开学、放假时间执行;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