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县(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学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