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小学入学须知
入学政策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肇庆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具有本市区户籍的儿童;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获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入学材料
1、户口本;
2、房产证;
3、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4、预防接种本;
5、计划生育证明
6、学校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肇庆小学入学报名材料详情
入学流程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程序(一)端州户籍
报名程序:
地段所属学校报名→监护人填写登记表及流动申请(流动申请为自愿原则)→学校确认资料→完成报名程序→学校查核资料→流动抽签→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特别说明:从开始教育部门将与公安部门对接端州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报名时家长所出示的儿童户口簿内容与数据库信息一致方可报名)。
需提供证明:
(1)《端州区小学适龄入学儿童登记表》(学生家长可在网上下载填写,也可到报名点取表填写);
(2)选择报读学校依据的,能证明户址或住址的证明(以下三种情况由家长选择其中之一作为确认地段依据,只能单选不能多选):
①儿童户口本(按户址地段报读);
②儿童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按住址地段报读的);
③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及其为户主的户口本(选择该项作为入读依据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须与房产持有人的户口都在该地址上);
(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由住建部门按房产地址集中查核,无需家长另行提供证明);
(3)儿童出生证;
(4)儿童免疫证,由端州区内医疗机构加盖“入学验证专用章”,报名后学校会加盖“xx学校已报名”印章,儿童即完成报名程序,不能再到区内其他学校报名。
以上资料报名前,请家长准备好复印件,报名时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点备查。
4月30日前已取得端州区户籍儿童可申请片区内流动到其他有学位空余的学校,流动办法见下文。已报名成功的儿童,不能再到区内其他学校重复报名。5月1日至8月31日迁移入户端州者视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不保证安排在所属地段学校。8月31日后迁户的不接受学位安排申请。
(二)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
报名程序:
指定报名点报名→监护人填写申请表→报名点确认资料→教育局复核资料→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学位→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需提供证明:
(1)《非端州区户籍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学生家长可在网上下载填写,也可到报名点取表填写);
(2)儿童户口本、出生证、免疫证(防疫机构加盖“入学验证专用章”);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端州区的户口本或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居住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连续计算);
(4)有稳定职业证明: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端州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连续计算);
(5)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由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
(三)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报名程序:
填写《非端州区户籍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到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区教育局审核材料→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学位→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需提供证明:
详见《端州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修订)附件3《端州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
(四)具有积分资格的非端州户籍儿童
报名程序:
网上预报名(家长登录端州教育信息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监护人按照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申请手续(在可接收积分入学儿童学校名单申报1-3所学校)→现场查验资料、家长确认报名→教育局审核资料(家长可网上查询审核情况)→公布全区接收积分入学最低分数线→相关学校公布积分入学申请儿童分数及学位安排情况→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需验证或提供的证明:
(1)《非端州区户籍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根据家长预报名录入的信息及现场查验资料由报名点打印,无需家长提供);
(2)儿童户口本、出生证、免疫证(防疫机构加盖“入学验证专用章”);
(3)儿童父母户口簿;
(4)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明(注:此项仅儿童父母为肇庆市内非端州区户籍居民需要提供;端州区居民及外市居民由公安部门提供集体资料,网上查验,无需家长另行提供);
(5)儿童父母至少其中一方的社保证明或其为法人代表的工商营业执照(此项人社部门或工商部门提供集体资料,网上查验,无需家长另行提供);
【以上(1)-(5)为必备内容】
(6)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在本区的正式房屋租赁证明;(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由住建部门按房产地址集中查核,无需家长另行提供证明);
(7)儿童父母大专以上学历证书、规定的技术职称证明(服务单位必须在端州区方可积分);
(8)儿童近三年在读端州城区幼儿园年限证明(计分有效年限为2013年至,提交端州区教育局在册幼儿园的有效证明方可积分);
(9)监护人作法人代表的单位近五年内纳税额证明。
【以上(6)至(9)为可选内容,作为积分计分依据】。
凡需要家长提供的内容需准备好复印件,报名时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点备查。
(五)延缓入学规定
端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由端州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办理时请携带户口本。去年办理延缓入学的,今年入学报名请携带延缓入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