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时间:2022-02-09 08:32:13 华夏高考网

从桃城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桃城区区直小学继续实行义务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学位登记制度。适龄儿童需携带相关材料于25日、26日,就近到本施教区小学进行学位注册登记,登记学位后方可入学。

25日、26日进行学位登记

凡在今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的桃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务必在本月25日(女生)和26日(男生)就近到本施教区小学进行学位登记。桃城区辖区内的乡镇户籍适龄儿童,由各乡镇办中心校负责进行学位登记;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本施教区小学安排学位登记;适龄儿童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无需进行学位登记,直接到特教学校报名。

进行学位登记时,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家庭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产权≥50%,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医学出生证明。

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房产证的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或可证明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的其他证件。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但是,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房产依据。

(3)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4)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一年以上的物业费及水电费票据。

(5)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证明材料。

(6)父母是独生子女且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类似情况,该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

(7)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8)租住房和单位宿舍的:住建部门和工作单位分别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以上的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票据。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医学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工资表(务工单位财务盖章)和本地社会养老保险,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以上的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票据。

招生入学一个月内(9月底前),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依据区教育局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为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全国电子学籍并建立学籍档案。

区直小学分三个批次录取

民办小学首先面向衡水市区招生,凡有择校愿望的市区适龄人口,可于本月24日前,持相关证件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若计划班额未满,经区教育局批准,可对外招收部分借读生。

各区直小学,由各招生学校依据《适龄入学儿童学位登记册》,按学区、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学区内户籍且与监护人同户、学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有住房且房户一致,按入住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批:学区外市区户籍且与监护人同户、学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有住房,房户不一致,按入住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三批:市区户籍且与监护人同户无房产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家庭实际住址和取得合法证件及入住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区内学额已满,则相对就近调剂录取。

区直各小学将于8月20日发放入学通知书,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进行学位登记的儿童入学。

桃城区乡镇办小学招生录取工作,由乡镇办中心校按学区录取,若学额未满,可招收部分市区学生入学。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材料,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接收学生,不接收择校生、低龄生入学,不得超范围招生,否则,将不予进行学籍注册。农村小学学区划分由各乡镇办中心校统筹划定。

各学校严禁违规招生

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将能利用的校舍全部利用起来,最大限度地满足户籍政策改革后新增适龄人口的入学需要;不准拒收本学区学生或拉生源,搞不正当生源竞争;严禁跨学区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实验班”“重点班”“托管班”“特长班”或变相分“快慢班”;各招生学校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范围

桃城区市区小学学区分布(暂行)

牛佐:北至铁路、南至人民路、西至和平东路35号(不含和平路35号)、新华东路19号(不含新华路19号)、人民东路649号(不含人民路649号)

实小:北至铁路、南至人民路至红旗大街至新华路、西至中心街至新华路至红旗大街、东至和平东路35号(含和平路35号)、新华东路19号(含新华路19号)、人民东路649号(含人民路649号)

河西:北至人民路、西至报社街至胜利路至红旗大街、东至滏阳河、

滏阳:北至招贤路至中心街至永兴路、南至滏阳河、西至中心街至永兴路至自强街、东至红旗街

人小:北至人民路至报社街至胜利路、南至永兴路至中心街至招贤路、西至中华大街至胜利路至自强街、东至报社街至胜利路至红旗大街

中心:北至新华路、南至人民路、西至中华大街、东至红旗大街

和平:北至铁路、南至新华路至中华大街至人民路、西至育才街至和平路至康复街、东至中心街

胜利:北至胜利路至中华大街至永兴路、南至滏阳河、西中华大街至永兴路至育才街、东至自强街

康复:北至人民路、南至永兴路、西至育才街、东至中华街

育才:北至铁路至育才街至和平路、南至人民路至政通街至和平路、西至庆丰街至和平路至政通街、东至康复街

新苑:北至铁路至庆丰街至和平路至政通街至人民路、南至滏阳河、西至前进街、东至育才街

利民:北至永安路、南至铁路、西至榕花北大街、

大庆:北至利民路至中心街至大庆路、南至铁路线、西至中心大街至大庆路至中华大街、东至榕花北大街

中华:北至永安路、南至大庆路至中华北大街至铁路、东至中心北大街

永安:南至永安路至中心北大街至利民路、东至榕花北大街

北门口:北至铁路、南至人民路至滏东街至胜利路(不含北至人民路南至胜利路东至京衡大街西至平安街部分)、西至滏阳河、东至丹阳路

南门口:A京衡大街以西:北至胜利路至平安街至人民路、南至英才路、西至南门口街、东至京衡大街

B京衡大街以东:北至胜利路、南至永兴路至彩虹街至春华路、西至翠微街至永兴路至彩虹街、东至丹阳路

东明:北至胜利路、南至英才路、东至南门口街、西至滏东街

阜丰:北至人民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滏阳河、东至滏东街

南华:A京衡大街以西:北至英才路、南至京大路、西至滏东街、东至京衡大街

B京衡大街以东:北至永兴路、南至南环路、西至京衡大街、东至翠微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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