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邮编:110136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學習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學習年限为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學習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334256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2682万方米,专任教师34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396.1万元,图书50.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050303  | 广告学  | 四年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四年  | 
660115  |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媒体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620403  | 营销与策划  | 三年  | 
610204  | 服装设计  | 三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三年  | 
6701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670204  | 服装表演  | 三年  | 
560104  | 室内设计技术  | 三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  | 三年  | 
560106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670108  | 雕塑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305  | 影视动画  | 三年  | 
670104  | 电脑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304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670103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102  | 产品造型设计  | 三年  | 
670110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三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  | 三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 三年  | 
560105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59011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590108  | 软件技术(手机游戏开发)  | 三年  | 
670138  | 游戏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670201  | 表演艺术  | 三年  | 
670207  | 编导  | 三年  | 
670307  | 主持与播音  | 三年  | 
670313  | 传媒策划与管理  | 三年  | 
670318  | 数字媒体艺术  | 三年  | 
56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610204  | 服装设计(时尚传媒设计)  | 三年  | 
610204  | 服装设计(时装营销与管理)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说明
	  本科按规定年限,學習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學習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
	  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参加省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艺术类综合分:专业课40%+文化课60%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录取根据省招办要求实行行志愿投档录取。
	  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黑龙江省:服装表演、表演艺术;吉林、河北:服装表演、表演艺术、编导、主持与播音)需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2)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行志愿录取。在实行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辽宁省普通类专科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0%);在不实行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fzcollege.org
	  辽宁传媒学院
	  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