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符合年度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对学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农村学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5人,详见下表:
学科门类 |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工学 | 机械类(机电)(含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机械类(车辆)(含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电气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土木工程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交通运输类(含交通工程、交通运输) | 理工 | 6人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 理工 | 18人 |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理工 | 8人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 理工 | 5人 |
理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5人 |
农学 | 林学 | 理工 | 5人 |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20日—5月5日期间,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类型选择“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考类型选择“农村专项”,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请考生结合自己个性特长,最多选报2个学科门类,每个学科门类可以选报1-2个专业(类),专业(类)有先后顺序,考生参加第一个专业(类)的综合素质测试。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考生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顺序装订成册(获奖证书按照时间顺序装订,普通A4纸大小):
①东北林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个人自述报告(内容包括自身学习、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字数800以内);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④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请将以上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于5月10日之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1307室),邮编:150040,逾期不再受理。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6月3日前学校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将于6月14日在我校进行,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测试通知。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思维能力、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
3、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2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生源名单,并报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志愿填报
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应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填报我校志愿的入选考生务必于6月下旬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东北林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按时传真回我办。
六、录取办法
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类)体检要求,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七、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综合素质测试过程中全程录像。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
八、日程安排
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时间:5月10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资格审查公示时间:6月3日前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6月14日
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时间:6月22日前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招生办传真:0451-82192946
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0321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nefu.edu.cn
十、其他说明
本简章经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