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我校在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四省(区)招收理工类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重新分专业。
9、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一门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必测科目等级4C以上;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10、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个别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与本章程相矛盾,以该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j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66063 84566064
联系人:王春来、刘佳鑫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高考招生简章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