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 缩写:BW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
三、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0037
四、培养目标:紧密依托物流和流通行业,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联系电话:010-89534409/89534469
学校网址:www.bwu.edu.cn
招生专网:www.bwu.edu.cn/zs
电子邮箱:zhaosheng@bwu.edu.cn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录取批次:在北京参加二批录取,在京外部分地区参加一批录取,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批次为准。
九、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3.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规定执行。
4.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