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威海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232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院性质:威海职业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地理环境:学院地处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院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占地203.3万平方米(3048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造型简洁典雅的楼群与广场、绿地、林木相呼应,构成一座融会了海风水韵,集数字化、园林化、生态化于一体的大学城。
第六条 学院资质: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国家国家级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山东省制造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机械制造专业人才外派劳务基地、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政府“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山东省船舶工业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 办学条件:学院固定资产8.7亿元,拥有实验实训室145个、校内实训基地15个、生产性教学工厂10个,校外实习基地400个。仪器设备总值1.69亿元,计算机5594台,语音室9个,多媒体教室225个,馆藏纸质图书102.7万册。标准化学生公寓10栋,留学生公寓3栋,学生食堂8个;文体活动中心、室内游泳馆、大型体育场各1座。建有网络化、数字化的教育教学校园网。
第八条 办学理念:学院不断更新教育办学理念,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积极推进和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了以校内生产性教学工厂为主体的“五位一体”实践教学平台,带动了课程及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等一系列改革,以“生产性实训”为特征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鲜明的办学特色。
第九条 国内一流教学成果:学院以“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为内涵建设三大重点,创新性地推出了“基于职业分析构建课程体系,基于工作过程改革教学内容,基于行动导向组织课程教学”的课程建设理念。
现有1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10个省级特色专业;1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2门省级精品课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
第十条 学院所设系:学院设置了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应用外语系、建筑工程系、工业技术系、船舶工程系等10个系。
第十一条 师资力量:教职工1113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746人,高级职称209人,“双师”素质教师3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