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双福校区两个教学区。
1.学校全称: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 Jiaotong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0618。
3.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高职专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400074。
双福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邮政编码:402247。
7.就读地点: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各专业新生在双福校区就读;高职专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各专业新生在南岸校区就读。
8.基本办学条件:
学校学科专业覆盖面广。现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59个普通本科专业、28个高职(专科)专业,具有授予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学位、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学校教学条件好、实力强。学校占地面积近3200亩,校舍建筑面积72万多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189万余册,电子文献156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400多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26339.88万元。学校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6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专任教师15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40人,研究生指导教师5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600余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教授120余人。中国工程院郑皆连院士、韩其为院士、梁应辰院士等15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高。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连续16年达90%以上。学校被教育部授予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00年连续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被评为“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2007年连续四次被重庆市评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 “优秀”等级。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5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考生不平衡问题。
第六条 我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两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按电子信息类进行大类招生。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专业共计58个,专科招生专业共计6个。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专业为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招生专业为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物流管理、工程造价。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外语”的总分,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外语”的总分)。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对于普通本科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分别投档的省(市、区),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征求考生意见,若专业调剂时,无法联系上考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市、区)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对非第一院校志愿、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2784(市、区)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议女生谨慎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
第十五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航海技术、航海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6或以上,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轮机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5或以上。
第十六条 我校在重庆市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的要求按照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关科目成绩相同时,我校将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情况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在江苏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专业的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及时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我校本科学生(含国际学院教改班)实行学分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及高职专科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学分制收费即:学年学费按专业学费(各专业标准不同)和学分学费(80元/学分)两部分计收,应交学费=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所修学分×80元)。学费收缴采用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即在第一学年开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在学年结束时,学校计算出每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修读的学分学费总额,然后根据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应收学费总额如大于预收学费额的,差额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收取;总额未达到预收学费额的,差额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予以抵扣,毕业时一并结算。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普通本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预收:4600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预收:11500元/人·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
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人·年;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人·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学费标准:17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人·年。
双福校区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南岸校区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我校还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质量奖等多项奖学金,详情请登录:http://www.cqjtu.edu.cn查询。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置了国家助学贷款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奖、贷、助、补、勤”五位一体的助学措施。
第六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四个途径咨询:
1.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cqjtu.edu.cn);
2.咨询热线:023-62652497(语音电话)023-62652498;
3.电子邮件:zsk@cqjtu.edu.cn;
4.QQ在线咨询:2314676741、2212221026、2532392076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62789036。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专业
专业定位:本专业以经济学科为背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交通行业特色,以经济、金融、管理、财会等基础理论和业务素质教育为重点,侧重交通经济、资本经营、企业经济等专业领域,力争在重庆市同类专业中处于一流水平,并不断提高国内知名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站在时代前列,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经济学基础理论功底深厚,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了解中国国情,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应用实践能力,能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学教学研究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当代中国经济、交通运输经济学、资本经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知识产权(本科类)
知识产权专业
专业定位:本专业以法学为背景,依托我校行业优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知识产权服务于地方经济的特色,以法律、经济、管理等基础理论和实务素质教育为重点,力争在重庆地区同类专业中办出特色,处于一流水平,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适应*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经济管理基础知识,掌握知识产权决策、规划、申报、保护、运用、以及中介、纠纷处理、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等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能够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核心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高新技术、专利数据分析与运用、经济学原理、国际贸易、知识经济及创新体系、知识产权实务、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
英语(本科类)
英语(涉外工程英语)
专业定位:
本专业以“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优个性”为育人原则,培养“精英语、懂工程、知商贸、善管理”的高级工程英语专门人才,努力将我校打造成全国涉外工程英语人才培养和科研中心及高层次涉外工程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的人文社科基地,力争英语专业(涉外工程英语)综合实力处于同类院校英语专业的领先地位。
涉外工程英语包含涉外土木工程英语、涉外船舶与海洋工程英语、涉外机电商贸英语三类专业课程群。大学一、二年级统一开设英语专业技能课程,夯实英语基础;从大学三年级开始,在开设英语专业知识课程的同时,学生可结合社会需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课程群,以此拓展专业学科基础知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外事、教育、经贸、文化、科技、涉外工程等部门从事外事、教学、翻译、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英语人才。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业定位:本专业立足于数学在交通、统计、金融等领域的应用,以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为背景,利用数学理论与方法建立数学模型,解决交通、统计、金融等领域的问题,适应国家及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本专业具有的交通特色,并在国内相关专业具有较大的知名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适应*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以计算机为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够继续攻读研究生以及在交通、统计、金融等领域从事管理、科学研究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核心课程:核心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空间解析几何,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模型,近世代数,实变函数,泛函分析,点集拓扑,计算方法,现代控制理论,多元统计分析,数学物理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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