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录取通知书图片
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校录取工作完成后,录取通知书会陆续邮递到考生和家长手中。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大学生录取通知书会于6月中下旬挂号寄出,预计2―10日左右将到达广大考生手中。邮寄地址为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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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入学须知:
1、新生一律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应事先向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处书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党、团员应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团员证。党员组织关系必须以县(市、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介绍,浙江省的学生转到金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外的学生转到金华市委组织部;团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团的基层委员会或其以上各级团委介绍,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
4、新生入学时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转入我校。如需将户口转入我校的,在转移户口手续时,请注明是否已办理了身份证。除学籍变更等原因外,户口一旦迁入,直至毕业方可办理迁出手续。在校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后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交保卫科统一办理。
5、入学时需交本人一寸半身正面脱帽照片八张。
6、新生床上用品与日常生活用品学生自带,也可在到校报到时按招标采购价自行购买。
7、学生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助学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制定了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每生最高额6000元)等多种资助政策和措施,帮助学生按时入学、安心学习和生活。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如实填写《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到时交给学校。确实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办理。
9、学校原则上不允许一年级学生带电脑进校。
10、根据铁路部门规定,新生由家庭到学校坐火车,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半票。
11、报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内(在规定时间,我校在金华火车西站、汽车东站、南站、西站均设有接待站),金华火车(汽车)西站乘K15路,汽车东路乘K20路、市区乘游6路可到我校;省内走G60(杭金衢高速)、G1512(甬金高速)至“金华市区”出口或“金华东”出口,G25(金丽温高速)至“岭下朱”出口下,可到我院。如用汽车导航,请输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新校区”,方可正确查询到学校方位。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9栋111室
电话:0579-8216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