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6000元/生?学年;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5300元/生?学年;
2.
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28000元/生?学年;
3.建筑学、环境设计、土木工程、工业设计专业,25000元/生?学年;
4.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专业,23000元/生?学年;
5.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22000元/生?学年;
6.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包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日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18000元/生?学年;
7.信息与计算科学、法学、新闻学、广告学、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17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根据房源条件不同,住宿费按1500元/生?学年收取。
第七章奖励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本科第一批次专业实行专项新生奖励和国际交流奖励政策,在其他非一批次专业实行新生奖学金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捐赠的奖助学金,学校纳入政府奖励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超过一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