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转专业的基本规定如下:
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
(一)申请转专业(系)的条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转专业需要考试,也需要看大一的成绩。由于想转的人很多,因此竞争是比较激烈的。
大学转专业一般是第一年成绩在班级的前10%,可以从理科转到文科,不可以从文到理科,需要向学员提出申请,再由接受学院审批转交教务中心等一系列程序,还要面试,总之只要你足够优秀就可以转专业,我们班级就有转过来的,自己学院之间转的话容易一些,因为这涉及到另外一个学院愿不愿意接受的问题,本学院就好办多了。
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
学院现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和侦查、刑事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等10个专科专业。建有警务实战教学训练基地、模拟犯罪现场、车辆驾驶训练场、射击训练馆等7个校内实训场所和DNA检测、扫描电镜、痕迹检验等34个基础、专业实验室,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建有4个校局协作基地、39个理论研究基地、50个教学实习基地(点)。成立了警察管理研究所、道路交通管理研究所、应用心理研究所和公共安全研究所等12个科研机构。办有《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和《浙江警察学院报》。学院图书馆藏书71.84万余册,并与滨江高教园区六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开展共建共享,实现了馆际互借,可共享图书达230万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