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材料

时间:2022-02-23 03:03:27 华夏高考网

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3月6日。

第十五条选拔对象: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第十六条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其中报名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小学6年、中学6年,不含转学、休学、留级等)。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专业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8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要求报考时装表演类省统考并合格,女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7米,男生不低于1.85米。

2017年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报考类别
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

国际交流类
机械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化学技术

电气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化学技术

计算机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化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技术生物

土木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化学技术

生物工程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化学生物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技术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技术

综合类
电气类
物理化学技术

机械类
物理化学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化学

数字媒体技术
物理技术

软件工程
物理化学技术

物联网工程
物理化学

建筑类
建筑学
物理地理技术

艺术类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不限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不限


考生在报考及志愿填报时必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相关要求。

(二)学考条件

1.普通考生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普通类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艺术类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各学科均D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素质特长考生

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须达到70分,艺术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的(均限高中阶段获得),直接通过初审。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需第一作者。

(3)语言特长类: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或体育特长类:具有艺术特长(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的考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具有体育特长(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5)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由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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