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高考加分项目有所调整:保留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调整1项为地方性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4个)
保留“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1个)
高中阶段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须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加5分投档。
注: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024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多少分(最新加分政策改革解析)
2024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5分(浙江省高校录取时)。
浙江高考加分政策过渡期已满,浙江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削减”步入实施阶段:
1、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值不变,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须在景宁畲族自治县;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2、浙江省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浙江高考不加分但优先录取的项目
1、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以及在国家,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指挥部确定的两项以上工作的离岛三项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指定的四类以上边远困难地区或者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满十年的军人子女,飞行、停飞不满一年或者达到最高年限的空军军人子女,在船舶上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空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并符合相关院校备案条件的军人子女优先。
2、少数民族候选人、退伍军人候选人、残疾人警察候选人、因公殉职的公安英雄和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在与其他候选人相同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3、通过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诚信联合激励制度认定并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历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以全省统一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给高校。普通高校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历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