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华夏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浙江科技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浙江科技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学生专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浙教计[2012]16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1、专业转移原则
(1)以生活为导向。所有国家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学生都有转专业的机会。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努力满足不同潜能学生的发展需要。
(2)公平公正。学校本着制度公平、程序公平、方法公开的精神,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接受师生的监督。
(3)优惠激励。学校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优先为优秀学生提供转专业机会。
(4)适度监管。学校根据资源配置和人才培养目标,在保证教学资源和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择业要求。
2、专业调动条件
(1)本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可申请专业调剂。
1停学、留校的。
2应当退出研究的。
三。校外转学。
4确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计划单招或不允许转专业的。
5从艺术到非艺术或从非艺术到艺术。
6曾经在学校转向专业人士(不包括班内分流)。
(2)在前两年,学生可以建议每学期在全校内转学。
(3)转专业的学生直接转入大类内的相关专业,按大类参与教学活动,但不再参与大类划分。专业类别划分后,原转专业因各种原因关闭的,学生将在专业类别内另选专业。
(4)原则上,学生的专业转移应在同一批次之间进行。高批次可转入低批次专业,低批次不能转入高批次专业(学校组织的除外)。同一专业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在同一年级20%以内不受批次限制。
(5)转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学分(含学分认定)低于本专业已设置的必修课学分18学分(不含),学生需降级转专业。
3、专业调动程序
(1)每学期第16周,二级学院将根据专业师生比、实验设施等办学条件,确定招生人数、录取条件和切实、严谨、公正的考核录取办法,并报教务处。
(2)经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将于每学期末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3)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名当日在学校允许的范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4)转出学校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应当在注册次日向学院提交。
(5)转学院校应在收到《转专业申请表》后2日内根据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按照公平、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转学学生名单。
(6)学期开始后一周内,学院拟调至教务处。
(7)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4、转专业后的学生管理
(1)学生转专业后,由转学院校管理。学生管理工作按照学生部的规定办理转学和转出事宜。
(2)学生转专业后,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学制从入学起)内完成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只有在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毕业。
(3)转学学生的学分替代按《浙江科技大学学分置换实施细则》(浙科院[2012]6号)执行。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专业学期起,按转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附则
(1)中德联合培养的“2+3”项目学生的转学,按照《浙江科技大学中德联合培养本科项目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2008]8号)执行。
(2)原则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返校,提出转专业的,应适当放宽转专业的限制,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转校其他专业。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科技大学学生在校转学实施办法(试行)》(浙师大技〔2013〕41号)同时废止。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决定。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浙江科技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本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可申请专业调剂。
1停学、留校的。
2应当退出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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