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华夏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楚雄师范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楚雄师范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第四条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年后方可办理。
(二)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应在所录取的专业学习。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在学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要求的;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校卫生所核准,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需转专业才能正常学习,符合转入专业的基本要求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四)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只能在相近专业之间转,一般要求至少降一级。
(五)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在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2.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批次的;
3.属于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4.属于专升本学生的;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6.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7.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特殊要求的;
8.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9.应作退学处理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条转专业的操作程序
每年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为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10%。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以下范围:
(一)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不足50人(含5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二)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超过5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三)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具体人数由各学院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后,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六条在校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每年6月10?20日,接受学生转专业意向咨询,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出具课程成绩单。各学院进行初审、公布各专业转出转入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6月20?25日,经学院初审,符合转专业条件者,学院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学院内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教务处。跨学院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转交拟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面试,根据考核、面试结果,由学院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然后将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各学院应制定申请转入学生审核与面试的实施方案,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四)每年7月10日前教务处整理、汇总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的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并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批通过者,在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教务处根据学校文件,将转专业备案表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备案,并在学信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进行转专业处理。
第七条下列情况的转专业属于特例,不受上述时间与程序限制: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疗单位)诊断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上述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可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第八条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与学分登记
(一)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但已修的必修课程相差三门以内(含三门),由转入学院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已修原专业课程进行认定),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教务处批准,可转入同一年级学习。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当年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二)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如果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则成绩有效;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选修课记载成绩。
第九条转专业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学生转专业工作,进一步明确学生转专业工作的职责和审查流程,把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领导,以及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工作。对学生转出申请的,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对学生转入申请的,要认真考核、严格把关。转专业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原则,与之有关的所有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与程序。
(三)各学院要客观真实地提供学生的转专业材料。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转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实,退回原专业,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协同作假者,通报其单位。
(四)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应当严格按上述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楚雄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在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2.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批次的;
3.属于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4.属于专升本学生的;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6.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7.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特殊要求的;
8.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9.应作退学处理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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