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总共2个校区,分别为长沙路校区、米东校区。
一、新疆警察学院校区介绍
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
米东校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河乡开泰北路5428号)。
联系电话(传真):0991-3190001、3190109、3190108。
邮编:830013
学院网址:http://www.xjpcedu.cn
据2022年7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长沙路和米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在建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22.58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学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83人;设有8个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工学两大门类。
二、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学院是“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新疆警察学院基地”。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院坚持服务新疆公安工作、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反恐维稳斗争需要、符合*公安工作要求的“四个铁一般”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学院有长沙路和米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在建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22.58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建设网络舆情导控及网络攻防等实验室12个,反恐VR虚拟仿真等实训室36个,有开放实验室4个,开放实验(实训)项目67个,并与地州公安机关建立协同育人实习实训基地30个。
学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83人;博士20人,硕士164人;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12人。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条例》等立法工作。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完成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23项。参与国家反恐办涉疆专题研究课题2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46项、厅局级项目47项,院级项目67项;发表反恐主题学术论文202篇;编写反恐主题教材、训练手册12部;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报4篇。
学院现有侦查学、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法学、监狱学等8个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工学两大门类。学院建有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科研工作站、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七十年来,学院为全疆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7万余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应用型公安政法专门人才,一批批毕业生继承革命先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奋战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最前沿,成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中坚力量,涌现出“人民英雄”艾热提·马木提,“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马建军、赛尔江·买米拉、龙飞、赵新民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等英雄模范,被誉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的摇篮”。
面向未来,学院将坚持以**中国*思想为指导,坚持*办学方向,坚持“公安姓党”“警院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总体国家安全战略和边疆治理需要,服务国家反恐战略,建设“区位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