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提前啦,由往年的4月底提前到4月中上旬,想要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们,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华夏诗文网高考网小编提醒考生们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以免错过。
天津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
(一)报名及材料准备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4月10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天津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相关材料;
4.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盖章);
6.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或农村户籍证明资料。其中农村户籍证明资料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并盖章。
注:
1.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考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的专业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服从专业调剂,具体专业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根据我校发布的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目录选报;
3.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筛选审核
有关省(区、市)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于4月底前公示通过名单。对于公示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进行审核筛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三)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投放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考生2018年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