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华夏诗文网根据往年的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2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哪些好的专业
高等职业院校省级重点专业:护理、口腔医学专业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药学专业
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口腔医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老年服务)专业
三、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怎么转专业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细则
五、学籍信息修改和学籍异动
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后,原则上应按注册信息完成学业。如确有特殊原因要进行学籍信息修改或学籍异动的,应履行学籍修改或异动的手续。学籍信息修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其他已经注册信息;学籍异动包括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留(降)级、退学等。
(一)学籍信息修改
学生学籍注册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录取时的原始数据保持一致,原则上不予变更。因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者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陕西省教育厅《信息修改材料要求》。
(二)转专业
(三)1.在校生:凡注册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转专业。
(1)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特长的,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五年一贯制未审批录取前。
(4)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转专业:
(1)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录取批次、不同招生类别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
(2)高考分数低于欲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所在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3)录取类别为五年一贯制审批录取后。
(4)综合分类评价考试录取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或转过专业又申请转回原专业的,以及二年级以上的。
(6)无正当理由的。
3.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在入学后第三个月后,提出转专业申请。办理程序为:
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同意后,填写《西安医专新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按照要求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⑵拟转入系填写新生转专业报表报教务处,由主管校长审批签字。
⑶教务处统计、汇总后,公示期后将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信息分别提供给学生处、档案室、财务处。
(三)转学
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被录取学校学习或者不适应被录取学校学习要求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提供证明材料和证件可以转学。转学属于救助性政策,不是二次选择学校的机会。
1.申请省内转学
由被录取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共同同意后,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学生的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凡我校转出或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经我校校长办公会或有校长授权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由校长和主管副校长共同签字有效,最终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园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者,方可转出或者转入我校。
2.申请跨省转学
学生申请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学校将转学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报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批准后转入拟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3.学生转学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底前,办理程序为:
(1)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学理由,所在系部同意后,报校学生处审核。
(2)经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主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或有校长授权的专题会议研究后,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园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者同意转学,申请转出学生由教务处出具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将转入学生转学所有材料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转入与转出高校均在西安地区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五年一贯制学生、综合分类评价考试录取的学生;
(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四)休学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休学手续:
(1)因病经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须停课治疗、休养超过六周的。
(2)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
(3)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自主创业的在校生。
2.办理休学具体程序:
⑴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书,由教务处发《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休学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学生一经批准休学,应当由学生本人于一周内办理完休学手续离校,由学籍科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按不在校学生管理,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当回家疗养。
(2)休学前取得的成绩,两年内复学后仍然有效(创业休学学生除外)。
(3)休学期间不得擅自回校上课,否则所取得的成绩无效,不予记载。
(4)新生和在校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生按照保留入学资格,在校生按照保留学籍,均至退伍后2年(以退伍证时间为准)。
(5)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满前一周应当书面向学校提出复休或复学,休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创业休学学生除外),休学期满后未提出复休或复学将视为自动退学。因病或某种特殊原因休学的超过最长休学年限,仍无法复学的,将不予再休学。
(五)复学
因伤、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向学校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其恢复健康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复学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应征入伍的学生在退伍后两年内,带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审批材料,以及退伍手续和档案可提出复学申请。填写《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复学审批表》经学校主要部门批准,方可复学。休学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的,注销学籍,并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公示通知,按自动退学处理。
(六)留(降)级及退学
1.学生有下列情形,给予留(降)级直至退学处理:
⑴一学年不合格课程累计四至六门者,给予留(降)级处理。修业期满累计四至六门不及格者须重修学业。
⑵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给予退学处理。
⑶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给予退学处理。
⑷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给予退学处理,发放退学决定书,并通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⑸同一学期旷考或者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旷考达四门(含)以上者,或修业期满累计七门以上不及格者给予退学处理。
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给予退学处理。
⑺本人申请退学的。
2.学生退学后,学籍即告终止。学生自愿退学的可申请开具课程成绩证明。
3.对于违反《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而予以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籍即终止。
所有学籍异动结果形成学校正式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