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第二十三条学院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按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1.各专业学费标准:影视表演、舞蹈表演专业:7500元/年;主持与播音、编导专业:7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650~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资助政策,设立专项资助经费,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补、减、借”资助体系。
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金额不等的多项企业奖学金。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得到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学院学费减免、学院勤工助学以及国家生源地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的资助。
每年约51%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