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八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建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豫皖苏军区开办的卫生干部训练班。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移交四川省政府,由“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更名为“成都医学院”。五十七载金戈铁马,血火淬炼;十余年国民高教,快速发展。学校始终继承和发扬“特别讲政治、特别顾大局、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秉承“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坚持“玉汝与成、至善弘医”的成医精神,现已形成以医学学科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的办学格局。
2000年,学校开办本科专业;2006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以学校牵头的“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四川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药学2个专业获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资格;,以优良成绩成为省内首家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高校。
学校现有新都、天回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04.9亩。有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等全日制在校生1.18余万人,继续教育学生2.42余万人。有二级教学院系11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5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临床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教育部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1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四川省特色专业3个,四川省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2门。有四川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1个。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共建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9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