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共有18所一本大学参与了上海一本大学排名及分数线2016,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同济大学,排名第二的是上海财经大学,排名第三的是上海纽约大学,排名前10的大学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
以下是上海一本大学排名2016具体榜单,根据理科一本录取平均分排名,包含部分专业在一本招生的二本大学。
上海一本大学排名及分数线2016
上海一本大学排名 | 学校名称 | 所在地 | 录取批次 | 录取线差 | 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1 | 同济大学985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74 | 414(第一批) | 488 |
2 | 上海财经大学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69 | 414(第一批) | 483 |
3 | 上海纽约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64 | 414(第一批) | 478 |
4 | 上海交通大学985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63 | 414(第一批) | 477 |
5 | 复旦大学985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61 | 414(第一批) | 475 |
6 | 华东师范大学985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60 | 414(第一批) | 474 |
7 | 上海外国语大学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57 | 414(第一批) | 471 |
8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50 | 414(第一批) | 464 |
9 | 华东理工大学211研 | 上海 | 本科一批 | 50 | 414(第一批) | 464 |
10 | 上海科技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48 | 414(第一批) | 462 |
11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38 | 414(第一批) | 452 |
12 | 东华大学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37 | 414(第一批) | 451 |
13 | 华东政法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36 | 414(第一批) | 450 |
14 | 上海大学211 | 上海 | 本科一批 | 33 | 414(第一批) | 447 |
15 | 上海理工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22 | 414(第一批) | 436 |
16 | 上海师范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19 | 414(第一批) | 433 |
17 | 上海音乐学院 | 上海 | 本科一批 | 16 | 414(第一批) | 430 |
18 | 上海海洋大学 | 上海 | 本科一批 | 9 | 414(第一批) | 423 |
某一年平均分低、并不代表这学校就不好,比如复旦大学,考生和家长可以多方面参考。
上海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1.第一阶段志愿填报
(1)5月20日至25日
a.填报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志愿;
b.填报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志愿;
c.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
d.填报本科普通批志愿。
(2)6月24日至26日
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
(3)6月28日至30日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2.第二阶段志愿填报
8月上旬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上海高考志愿填报入口:上海招考热线
上海高考填报志愿流程
对于本科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中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所填报的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高考志愿表按照本科和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批次设置,每个招生录取批次均设置若干院校志愿和相应院校的专业志愿,同时还设置“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和“愿否走读”选项。
“愿否专业调剂”选项:是指考生若未被这个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在本市招生的本批次、同科类的其他专业中调剂录取。“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三项可以并列填写)。
“愿否走读”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愿意、“2”表示不愿意。凡招收走读生的院校(专业),均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栏目内注明(未注明的均为住读)。如考生需走读,可在入学后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填报有走读要求院校(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自己的居住地区、交通条件以及其他是否具备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等情况后再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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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考志愿填报细则
,本市继续实行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高校。除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范围和规模由教育部单独批复外,其余高校综合评价只招收上海市生源,院校招生计划不能超过上海来源计划的20%。
,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批次。合并后的招生批次设置包括: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零志愿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本科艺体批、本科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特殊类型招生、本科普通批、高职(专科)批等。报考本科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2个院校志愿;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和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入选资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特殊类型招生相关院校志愿。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和特殊类型志愿填报工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进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规定,本市在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批次后,设立“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可用于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部分高水平运动员和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等招生。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招生,仍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9号)执行,相关考生按往年方式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